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含),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该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身故/全残保险金的金额为以下两者乘积的110%:
(1)年缴保险费;
(2)身故/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与缴费期间年数的较小值。
无论您以何种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身故/全残保险金均将折合成按年缴方式缴纳的年缴保险费计算。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16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本说明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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