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金”保险责任
1.保险期间:10年;
2.满期保险金:等于满期时的账户价值;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于1倍基本保险金额;
4.公交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70周岁之间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1倍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以下金额中较大者:
(1)(交纳的保险费-累计部分领取金额)×103.5%;
(2)账户价值。
“优选金”保险事例
30岁的李先生2007年3月1日购买了10万元的优选金两全保险(万能型)。在不存在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情况下,保单利益演示如下表所示:</div>保单年度末135710
中演示利率103887115556128579143112168134
高演示利率104926119066135162153488185839
保证利率100824105618110658115956124416
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特别提示
1、保险合同生效后,经公司同意可以部分领取。每次领取金额不少于1000元,并以1000元为整数递增。
2、每月1日为结算日。结算利率自结算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布。
3、本产品初始费用为1.5%,在收到保费时一次性扣除。
4、本产品保单管理费为15元/月,在保单结算日从账户价值中扣除。
5、在签收保单后,您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我们无息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费。
6、退保费用是您解除本合同或部分领取时,我们收取的费用。第1至第4保单年度退保费用收取比例分别为4%、3%、2%、1%,第5个保单年度及其以后保单年度不收取任何退保费用。
7、您可通过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18或登陆人保寿险网站查询当月结算利率。
8、本资料仅为帮助您理解产品所用,具体规定请以产品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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