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每生存满2个保单年度,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公司按以下标准给付生存保险金:60周岁—6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
70周岁—7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7%;
80周岁—8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
9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9%.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刚人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保单红利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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