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费低廉
缴费终身,保障终身
每三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多种方式分配红利,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生命末期给付,同时豁免以后各期保费
备注: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生命末期、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负给付生命末期、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4、被保险人参与殴斗、犯罪、拒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6、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期间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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