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可自动续保至被保险人100周岁。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每满1个保单年度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生存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每满1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40%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1)若投保人行使延期选择权,我们将于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时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已交保险费×120%;
(2)若投保人放弃延期选择权,我们将于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时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80周岁,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2)若投保人行使延期选择权,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80周岁,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已交保险费×120%。
延期选择权
本合同保险期间在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时将会自动延长20年(以下称为延长期)。本附加合同延长期于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时自动开始起算而无需另外办理任何手续。如果您不同意延长保险期间,您需要在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前30日内向我们提出申请,您将丧失延长保险期间的权利,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万能账户
当您满足附加万能账户的条件是,我们自动为您设置万能账户,生存金与当年度红利直接进入该账户累积生息。
部分领取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万能账户价值。部分领取手续费目前的标准为:每保单年度前四次部分领取免收手续费,以后各次手续费为每次20元。部分领取手续费直接从部分领取金额中扣除。部分领取后,万能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附加财富账户保险的年金领取日,您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年金,或按我们当时提供的年金转换表进行领取,本合同终止。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生效后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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