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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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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购买适当的保险,就能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好保障,让生活变得安逸且安心。因为保险的保障性、稳定性、规划性,是其他金融产品不可替代的。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

  产品全称: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0-55岁

  产品特色

  保单分红,额外惊喜;

  满期回报,稳健增值;

  身故给付,彰显保障;

  保单贷款,资金灵活;

  领取方式,灵活多样。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内(含第180天)因疾病身故,我们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7,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2)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期满日二十四时,我们按照当时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如果我们按照《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约定无息退还附加险合同已交保险费的,我们在退还上述附加险合同已交保险费的同时无息退还本主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如果我们按照《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约定给付过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不再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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