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养老保险
投保年龄: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的第四个保单周年日及其后每第两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生存,则保险公司按该保单周年日的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予生存金受益人。
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生存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交费方式:期缴
保障期限:保障至100周岁
产品说明:该保险缴费方式:10年、20年、缴至60周岁。该保险每两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并提供身故、全残以及满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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