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
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
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
保险。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交清增额保险累计增加的保险金额,增加被保险人的身故保
险金。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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