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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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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两年一返还,满期双倍给付,周年有红利。怎么样?你心动了吗?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险种特色

  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保单利益

  生存保险

  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两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保单红利

  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我们确定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合同解除

  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在犹豫期后,如果您解除保险合同,您可以一次性领取现金价值。

  分红保险总体投资策略

  坚持资产负债匹配,把握好权益市场机会

  贯彻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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