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寿险故事 > 正文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本案件实为一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全员投保案例,若调查员不深入到投保单位实地调查,或者想当然相信认为投保单上人数为全员投保,那么就会产生错赔案。

  “朱某”案到此拒赔结案,但还有一疑问,既然投保单位木材厂是500人全员投保,那工人因工受伤完全没有必要提交另一工人的相关证件进行索赔。调查员找来保险经办营销员询问当初此单位的投保经过。营销员如实告知,该投保单位在职员工共计1500人,但财务预算年缴纳保费仅为5万元,以每名员工意外及附加医疗保额承保计算的保险费为100元,这样就只能为500名工人投保,至于其他1000名工人若工作受伤“出险”,则采取冒名顶替的方式申请索赔。营销员还承认,当初在投保单中写明投保(注册)500人系全员投保的事宜也是其与投保单位合谋策划的。

  理赔风险分析

  至此,案情明朗。本案件实为一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全员投保案例,若调查员不深入到投保单位实地调查,或者想当然相信认为投保单上人数为全员投保,那么就会产生错赔案。

  防范

  以上案件保险公司注重两点,便可以防范理赔风险的发生。首先,应该在团体保单承保前对投保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深入到投保单位人事部、财务部具体调查,核实明确的在职员工人数,而不应简单以营业执照标有的注册人数或营销员撰写的报告书人数为准;其次,还应对营销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他们在投保单上客观填写投保单位具体情况,为保险公司承保提供正确的信息,充分发挥并努力作好第一道核保员的作用。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