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只肯赔1500元
据调查,此次港澳游活动是平安寿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和一家旅行社共同组织的。但对双方具体的合作形式,目前平安方面尚未对外公开。资料显示,该旅游项目参团人员是由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联系的,但不局限于平安保险的客户,可以是客户的亲戚朋友等任何人,消费者所缴纳的2080元团费一律交给平安保险公司。
白德春说,根据他的调查,双城平安寿险公司先后组织了5次港澳游活动,自己属于第三批。据他了解,早在第一批报团的人员中,就已经有4名消费者因为证件过期等问题不能赴港,所产生的纠纷至今没有解决。
平安寿险双城营销服务部市场部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不能向外界说明此次港澳游平安公司和旅行社的合作形式”。
对于白春德提出的关于平安寿险公司没有对其证件进行审查导致其行程出现问题并损失4880元的赔偿要求,双城平安方面表示只能为其支付1500元:旅行社、双城服务部和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各支付500元。
工商部门已经受理此案
日前,白春德已向哈尔滨市工商部门投诉。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主任辛栋表示,对于白春德的投诉案件,12315中心已经受理,并且已经和平安寿险公司双城营销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取得了沟通,现在正在为双方就赔付一事进行调解,工商部门也会一直关注此事。
然而,有黑龙江保险业专业人士指出,此事件似乎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消费纠纷。“平安寿险有资格从事港澳游组团资格么?”这位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平安寿险确实存在组织游客参加出境游活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则可能涉嫌超范围经营,而如果是与其他旅游机构“合作”,按照我国现有保险法规,也要分
清双方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在其中的作用超出了保险法规规定,则会受到行业监管部门的处理。在这位业内人士看来,
平安人寿哈尔滨分公司所组织的港澳游活动,更大程度是保险公司的一种营销手段,通过港澳游之后与客户接触,达到
保险营销的目的,但是,这种情况如果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保险公司就存在一定的责任,同时也要为这种责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