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险《平安世纪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附加险《平安附加世纪赢家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涵盖了身故和重疾保障,同时具有保费豁免的功能。其中主险身故保障为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与保单账户价值之和。
保险示例
男生贝贝,今年5岁,投保平安世纪赢家+赢家重疾+豁免重疾07保险计划。
年交保险费12094.56元(其中,世纪赢家,年交保险费12000元;豁免重疾07,年交保险费94.56元),交费15年,累计交费约18万元;
投保时世纪赢家主险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附加重疾基本保险金额4万元;
5岁、16岁、17岁每年领取6000元作为高中教育金;
18岁、19岁、20岁、21岁每年领取2万元作为大学教育金;
25岁领取4万元作为创业金;
共计领取13.8万元作为教育金和创业金;
在贝贝18岁时,将世纪赢家主险基本保险金额调高至20万元,附加重疾险基本保险金额调高至18万元,增强保障;
在贝贝60岁时,将主险和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调低至1万元,充分享受投资增值;
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疾,则可免交豁免期间的各期保费。
重要提示
1.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2.如果您在计划的交费期内停止交费,豁免重疾07会在60日的宽限期后失效;同时主险保单账户价值的积累也将受到影响,如果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障成本,主险及附加重疾的合同效力将于60日的宽限期后中止。我们在合同失效期间不承担保险责任;
3.以上主附险,将按照实际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
4.上表中的保单账户价值和保险金仅反映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发生重大疾病赔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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