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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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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保险人于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泰康人寿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发行公司:泰康人寿

  保险类别:定期寿险

  保险期限:合同约定

  购买渠道:代理人

  适用性别:不限

  缴费方式:期缴,趸缴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①保险金额的10%;

  ②您已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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