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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幸福定期寿险(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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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幸福定期寿险是一款具有五大特色的产品。这五大特色分别是:高额保障清晰单纯,回归保险真谛;享受可转换年金权益,灵活运用资金;多种交费方式,多种保险期限;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减额交清,免除您的交费压力。

  详细说明

  【投保须知】

  适合年龄:18-60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

  保险期限:交费期间

  【保险利益】

  基本保险利益

  主险合同生效起1年内基本身故按保险金额的10%领取身故保险金,同时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主险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或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疾病身故按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均附加了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投保示例】

  30岁男性,投保《平安幸福定期寿险(A,2004)》,30年交费,保险期限30年,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的《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支出:年交保险费590元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疾病身故领取1.053万元;

  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疾病身故,领取10万元。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险金:交费期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的残疾,领取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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