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寿险健康转型进行时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经历了两年多的转型调整、养精蓄锐后,寿险业从今年初就开始不断发力,一季度数据全线飘红,四家A股上市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与此同时,随着险资运用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资产配置结构持续优化,险企投资收益率也得以提升。业内人士认为,在承保与投资双轮驱动下,寿险业的缓慢复苏或许只是时间的问题。

  借助“开门红”,四家A股上市险企一季度寿险业务保费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4月25日,中国太保对外披露一季度业绩,其寿险实现业务收入383.54亿元,同比增长25%;同日公布数据的中国人寿保费收入为1322亿元,同比增长18.14%;平安寿险规模保费918.01亿元,同比增长22.7%;最晚发布一季报的新华保险实现业务收入483.65亿元,同比增长53%.

  退保率高企短期难以缓解

  平安证券研报认为,一季度寿险行业保费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产品理财化严重,高现金价值保单成为险企销售的重点,这类保单主要通过银邮渠道售出。

  短期高现金价值产品热销,既有保险公司追逐现金流和保险规模的原因,也有迎合银保渠道和消费者短期投资需求的因素。尽管高现金价值保单可以使险企在短期内积累大量保费,但此类保单更像是资金池,通过卖短投长,期限错配,来达到获取高收益的目的,而且险企必须考虑一年后客户的退保情况。

  一季报显示,新华保险退保金105.76亿元,同比增长44.1%,新华保险表示这主要是寿险市场环境影响以及寿险退保金增加;相较之下,中国平安退保金为24.95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7.42亿元同比增长43.2%,其解释主要是因为部分分红保险产品退保金增加;退保增加的还有中国太保,70.96亿元的退保金比去年同期增长37.2%,其解释为退保增长;中国人寿的退保金与2013年同期持平,高达200亿元。

  平安证券研报显示,2014年一季度,中国人寿流量退保率为15.1%,平安寿险为2.7%,太保寿险为18.5%,新华保险为21.9%.而退保率居高不下的情况短时间内仍难以改善,对此,2013年11月,时任中国人寿总裁万峰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寿险费率市场化之后,保险产品结构将发生变化,两类产品将更受欢迎,其一是高现金价值产品,其二是高固定回报产品。“其中,高现价产品就是准备让你明年退的,但这是没有办法的,各公司必须通过这种方式来不断地调结构。”万峰对记者说:“比如说,如果我去年做了20亿元的趸缴保费,我今年不能不做,我今年可能就得做30亿元,就算明年有些人会退,我也得做。因为公司需要有一个周期现金流。”

  险企持续应对现金流压力

  近几年,退保率居高不下对寿险公司现金流影响越来越大,以至于当年保费支付退保金后,已赚保费剩余的部分会大打折扣。为了应对退保与满期给付“双高”的夹击,险企不得不预留出不小于一年保单现金价值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一季报显示,中国人寿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641.01亿元,同比增长61.2%;新华保险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27.96亿元,同比增长57.8%.

  为了应对退保,险企必须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为了应对由此带来的现金流压力,险企多数选择高现金价值保单,如此看来,险企似乎陷入了一个难解的怪圈。而对银保渠道依赖较大的险企,则在怪圈中陷入较深。

  中国人寿、新华保险都不同程度出售缴费期短、退保率高、预期收益高的银保保单,在获得保费高增长的同时,面临高退保率、高准备金、高资本占用的“三高”问题。不依赖银保、稳定个险、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交叉销售能力的平安寿险,则坚持价值为主的方向,优化产品结构。而太保寿险则介于以上两类之间,其坚持“聚焦个险、聚焦期缴”的转型已经取得成效,一季报显示,太保寿险近三年来转型成效明显,在产品结构上进一步优化,其新单保费增长了44.12%,主要来自于利润较高的个险渠道,银保方面保费占比只有32%.四家险企寿险产品结构已经出现明显分化。

  监管层力促行业健康转型

  退保风险早已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4月29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由于分红险等产品的收益率低于投保人心理预期等原因,寿险退保金大幅增长,全年退保1907亿元,同比增长59%,退保率达到3.8%,比上年提升1.0个百分点。报告提示,2014年仍是满期给付高峰年,大量给付与退保风险相叠加,寿险业的流动性管理仍将面临挑战。

  另外,高现金价值保单的热销也同样受到了监管层的关注。

  2月1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另外,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应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时,应立即停止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保险公司应合理控制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保费规模,年度保费收入应与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相匹配等。自2014年1季度起,保险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报送《高现金价值产品情况报告》。专家认为,监管部门出台规定实为倒逼险企主动控制高现金价值产品的规模。促进已经走出寒冬的寿险业健康转型,是监管层监管的大方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