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体现为,在公司定位上,考虑到初级阶段,“目前只试点"纯粹"类型也就是单一母体的自保公司,国际上还有联合自保、租赁式自保等多种自保形态。”所谓单一母体,指由一家母公司单独出资或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
对标国际,对自保的股东资格要求较为严苛。例如保监会要求股东应为主营业务突出、盈利状况良好的大型工商企业,且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1427,0.0025,0.04%)1000亿元。“只有大型成熟的企业,才能给自保业务培育提供良好基础。”上述保监会人士称。
为鼓励创新,部分监管制度也具吸引力。例如为减轻新建自保公司运营成本和资金压力,允许自保公司可以不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免缴保险保障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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