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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退保程序有漏洞 4万保金被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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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保单已办理退保手续,退保金也被人领走。这起保险合同纠纷经过两级法院一审和二审,近日柳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保险公司退还投保人保险费3.9万余元。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呢?

  业务员冒领保险金

  女投保人刘某今年57岁,2001年6月,她通过中国人寿保险柳州分公司的业务员叶某,购买了人保公司的“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金额6.2万多元,保险期为2001年至2006年,刘每年交费2万元,交费期3年,刘满55岁可领取养老年金。2001年和2002年,刘两次通过叶某付给人保柳州分公司共4万元保险费,保险公司也按期支付约定利息给刘。

  2002年7月,刘某出境赴台湾。临行前,她将保险合同原件交给了其三哥,并通知叶将此后的利息分别支付给刘的二哥和三哥。2005年9月23日,刘某的三哥因病去世。此后,刘某才得知,她购买的“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已办理了退保手续,退保金3.9万多元并被保险业务员叶某领走。去年,刘某回到柳州,对事件调查后认为人保柳州分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让业务员叶某冒领保险金,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遂向柳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保柳州分公司支付保险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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