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满60周岁。
三、利益演示
生存给付:(1)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分别于该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教育金;(2)创业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于该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创业婚嫁金;(3)贺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30、40、5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分别于该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贺岁金;(4)满期金: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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