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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是基金而不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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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年金是基金而不是商业保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应根据企业年金的金融属性找准自己的定位。目前大量企业年金投资短期化特征明显。从长远看,这种做法,无论对于投资市场还是企业年金本身都是不利的。

  企业年金是基金不是保险

  企业年金机构发展的最大困难是对企业年金金融产品属性的认识有问题。企业年金是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从学术上定义是介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因此,理论、政策、实际运营,很容易误认为企业年金是一种保险。而从企业年金的金融产品属性来看,企业年金的金融产品性质是基金而不是保险。

  从定义上可以明确,企业年金是基金而不是商业保险。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资产集合。

  而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法律上看,也明确界定了企业年金是基金而不是保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法规的名称清晰地定义了企业年金运营的对象是企业年金基金,不是企业年金保险。在法律依据方面,保险运营的法律依据是《保险法》。但是,企业年金法规的上位法包括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企业年金的母法包含了证券投资基金法,没有包含保险法。

  在法律关系上,企业年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同属于信托关系,不同于保险的契约合同关系。企业年金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是信托关系,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之间是委托关系。证券投资基金的委托人与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也是信托关系。而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是契约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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