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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乐两全c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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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少儿乐两全c款,教育金给付,为创业打基础 被保险人生存至12周岁按年可领取初中教育金;15周岁按年或一次性领取高中教育金;18周岁按年或一次性领取大学教育金。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教育金给付:有以下三款供投保时选定,款式选定后不再更改。
 
  A款: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初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B款:有两种给付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C款:有两种给付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按年分别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全残,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疾病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退还所缴保险费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按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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