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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到村居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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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问:本人因患有重疾,请问如何申请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又是什么?
  患帕金森氏综合症、癫痫(需长期服药的)、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性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功能障碍)、地中海贫血、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干燥综合症、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有糖尿病症状且空腹糖>7.8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慢性肝炎、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2级以上(含2级)、高血压Ⅱ期以上(含Ⅱ期)、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后遗症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白内障(手术治疗)、血友病、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肝硬化门诊就医的,治疗费用按个人自付总额的50%救助,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

  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丙肝-聚乙二醇α-2a干扰素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的,治疗费用按个人自付总额的40%救助,全年累计不超过8000元。

  那么,如何申请呢?按照规定,有两种方式:

  1、“一站式”服务

  一类、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在住院治疗终结结算时向医疗机构提供“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救助对象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只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报销补助后的个人缴费金额。

  2、医疗救助申请

  救助对象在治疗终结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交5类证明材料:(1)低保证、五保证或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证复印件(特殊困难群众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收入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2)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用药或诊疗项目清单、转诊证明、转(入)院通知及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需加盖医保单位公章);(3)享受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等政策性补偿、补助的凭证;(4)获得社会指定医疗捐赠的凭证;(5)农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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