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方式
1.本市参保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分别通过所在企业、单位、学校申领。
2.其他户籍居民,请于集中申领期内就近到社区居(村)委会办理申领。
3.1954年5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居民,请于11月1日至10日到户籍所在居(村)委会申领老年人社保(市民)卡。
注:社保(市民)卡申领资料只需提交一次,无需重复提交。
办理地点
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12个区(县级市)服务分中心网点、200多个银行代理服务网点设置了社保(市民)卡服务标识对外提供服务,同时依托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服务网站(http://card.gz.gov.cn)、服务邮箱(card-service@gz.gov.cn)、自助终端、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广州社保卡_市民卡)等信息化手段,为广大市民提供个性化贴心服务。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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