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保障卡在使用期限内芯片、磁条损坏或使用期限已满,需要办理换卡。办理补换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人社部门的信息中心补卡窗口办理。
本人办理: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2、补换卡按照财政、物价收费许可收费每卡30元/张,黑价联[2014]21号;3、填写《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表》;4、随后需本人携带相关办理回执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加载金融功能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的相关手续。
其中代理人办理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3、补换卡按照财政、物价收费许可收费每卡30元/张,黑价联[2014]21号;4、填写《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表》;5、随后需本人携带相关办理回执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加载金融功能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的相关手续;6、有单位的委托人需出具单位证明,没有单位的需出具街道社区证明。社保卡补、换卡可立时取卡,社保卡功能即可启用。金融功能到相关银行办理后启用。
(八)卡注销
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要注销社会保障卡:1、持卡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在办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注销手续后,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卡注销手续。金融功能的注销按照银行规定办理;2、换卡业务中,持卡人在领取新的卡片后,旧卡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收回,执行旧卡注销操作和物理破坏。注:须先办清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和银行业务后,再办理卡注销手续。
(九)卡邮寄:在社保卡服务大厅邮政速递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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