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及低保领取存折;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残疾证;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户口簿及街道证明;失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和乡镇证明;困难厂办大集体职工个人续保人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本人或配偶、子女为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及吉林市基本
医疗保险慢性病、重大疾病申报审批表;有过服兵役、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服刑劳教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其中服刑劳教人员需同时提供法院判决书等资料;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为了缓解缴费高峰给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以个人身份按“原标准”缴费人员缴纳2008年至2014年保费,可至吉林银行任一网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