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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城镇医保新增9项特殊门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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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凤凰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凤凰县调整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6年新增9项特殊门诊病种,届时,凤凰县城镇医保特殊门诊病种将增至24种。

  从凤凰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凤凰县调整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6年新增9项特殊门诊病种,届时,凤凰县城镇医保特殊门诊病种将增至24种。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效用,更多地释放医保改革的红利,缓解城镇参保群众慢性疾病的门诊医疗负担,有效抑制慢性疾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凤凰县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收集参保群众的需求,积极征求医疗专家的意见,科学测算各慢性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一些难根治、需常年服药、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种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此次新增的9种特殊门诊病种是:冠心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肾病综合症、帕金森综合症、重症肌无力、肾移植术后、痴呆、地中海贫血。同时,特殊病种的申报方式也由年底申报改为常年申报。此项政策落实后,将大幅度降低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特殊病种申报更便利,极大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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