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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人异地居住医保就医有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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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了《哈尔滨市医保异地居住人员就医须知》,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两所综合医院和一所专科医院作为本人就医定点医院,异地居住人员返回哈市居住后,应及时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取消后一年可再次申请办理。
  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了《哈尔滨市医保异地居住人员就医须知》,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两所综合医院和一所专科医院作为本人就医定点医院,异地居住人员返回哈市居住后,应及时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取消后一年可再次申请办理。
 
  申请时要带啥?
 
  1、《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一式二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户口或异地暂住证或异地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需到退休单位或异地居住地社区(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
 
  怎么选择医院?
 
  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两所综合医院和一所专科医院作为本人就医定点医院,(并经所选择医院确认盖章)。异地定点医院一经确定,一年内不予变更,异地就医手续办理满一年后可变更城市或变更医院。
 
  什么人不能申请?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参保人员,不能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
 
  取消后还能申请吗?
 
  异地居住人员返回哈市居住后,应及时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取消后一年可再次申请办理。
 
  住院治疗时需登记备案参保人需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应在入院起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登记备案(电话:12333、87383555、网址:www.hrblss.gov.cn),备案内容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治疗医院及联系电话。
 
  两种情况不能报销医疗费报销啥标准?1、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报销要带啥?异地居住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患者垫付,治疗终结后一年内,携带下列材料到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
 
  1、医疗费报销票据;
 
  2、费用明细(含具体诊疗项目、药品费用、数量和单价并加盖医院专用章);
 
  3、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病程记录和出院小结并加盖医院专用章);
 
  4、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复印件(报送材料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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