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上海有社保,离职回老家后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答:由于上海市关于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接续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尚在制订中,暂无法按新规定办理转移手续,根据现行政策,若您需把劳动关系由本市转移至外省市,在办妥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可申请清算个人医保帐户内资金,清算后的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发还,不转移至外地医保帐户。届时,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根据您的实际缴费情况办理医保个人帐户资金清算手续(当年帐户资金按月清算,历年帐户资金全额清算)。清算前,如有医疗费用尚需处理的,应先进行相应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或减负,再办理帐户资金清算。清算金额一万元以上的,需预约办理,预约后10个工作日方可办理。
一般来说是可以转移的。不过建议你之前可以先拨打你要去的那个区医保中心电话问一下。你已经办理完社保转移了,有可能会让你直接做账户资金转移,转到你当地的医保账户,如果当地无法接收,就会清算现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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