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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核发2013年度社保补贴16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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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昨日从焦作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了解到,经审核,市直7754名实现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审核发放金额为1680.40万元。

  据悉,今年1月低,我市已划拨首批7723名就业困难人员2013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补贴共900.06万元。

  记者了解到,焦作市2013年度市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是:凡档案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理保存,持国家统一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已由银行代扣且社保补贴享受不满3年,并实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同时领取医疗保险补贴。社保补贴的种类和标准是: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70元,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65元。2013年度社保补贴的期限是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据介绍,焦作市2013年度全年的社保补贴分三个时间段分批发放,分别于2014年1月、4月和7月通过银行向申请人养老保险商业银行代扣卡拨付。目前,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已通过银行向申请人养老保险商业银行代扣卡拨付了2013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补贴。与此同时,2014年1月至3月的社保补贴将于今年4月划拨,2014年4月至6月的社保补贴将于今年7月划拨。届时,申请补贴人员应注意核查个人的商业银行账户。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醒:2013年度申领补贴人员要根据自己缴费情况、享受补贴标准对银行账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金额有误或未划拨的,可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南大厅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窗口咨询办理。补贴款未能划入个人账户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事代理手册、商业银行卡和对账单前来咨询办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0日。

  此外,由于我市社保补贴分别于2014年1月、4月、7月核发,而在核发月份之前,如果申领补贴人员有中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的,在发放社保补贴时则会扣除相应月数的补贴。因此,申领补贴人员在核发月份之前,最好不要中断或解除委托银行扣款协议,否则养老补贴、医疗补贴将无法正常划入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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