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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76款短险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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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获悉,为适应新实施的《保险法》,公司总部对在售的保险产品进行了合规性改造,部分具有续保功能的附加险和一年期主险或升级或停售,成都地区涉及客户达数十万人。

  “我买的保险最近到期缴费,可是代理人告诉我原来的那款附加险今年停售了,让我转投另一款产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呀?”上周五,成都保险客户孙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有关保险续保的事情。记者从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获悉,为适应新实施的《保险法》,公司总部对在售的保险产品进行了合规性改造,部分具有续保功能的附加险和一年期主险或升级或停售,成都地区涉及客户达数十万人。

  国寿回应其他产品不受影响

  事实上,孙先生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最近成都数以万计的保险客户也都陆续接到了其保险代理人的电话。记者从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获悉,为适应新实施的《保险法》,公司总部对在售的保险产品进行了合规性改造,对部分具有续保功能的附加险和一年期主险,若客户在保险合同期满后要求继续投保的,公司将根据责任相近、费率相近的原则,为客户转投保新的产品,而客户原投保的保险产品将按照新《保险法》要求停售。

  11月5日,位于市区老南门大桥附近的中国人寿营业大厅内,一份新旧保险产品的对照公告张贴在布告栏里,详细地标出了修改的部分。“我购买的一种疾病保险条款改动不少,特意来看看。”一位正在咨询的市民告诉记者,感觉修改后的条款比以前更清楚规范,保障也更强。

  “很多客户的附加险都连续买了好几年了,这次为什么要他们转投保新的产品?”记者问。

  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新《保险法》实施后,为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总部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和改造,“很多附加险升级或停售,客户原来买的附加险买不到了,因此需要转投其他新的产品”。据介绍,此轮改造中,中国人寿停办的短险(保险期限是一年或一年以内的保险产品)产品就多达76款,改造22款,新开发6款,改造完成后,公司个险数量由原来的256个“瘦身”到186个。相关人士介绍,客户需要进行转投保处理的保险产品主要就是这部分具有续保功能的附加险和一年期主险,并且合同期满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且符合续保条件的保单,而其他的产品则不受影响。记者获悉,由于本次改造停售产品众多,因此涉及客户较多,经初步统计,仅成都地区涉及转投保的附加险就有约65万件,涉及客户数十万人。

  产品变脸保障更长有社保报销比例大

  相对以前投保的产品,客户转投保的新产品有何变化?新产品是否比老产品更好?

  记者了解到,中国人寿此次改造后的短期险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投保范围扩大到28天~65岁,二是保证续保到70岁,另外就是费用报销方式上的变化:有无社保,报销方式将完全不同。

  以“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为例,对于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新条款的保险金给付是这样的:符合条款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扣除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给付比例为90%;而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是75%,而原来无论是否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都按费用项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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