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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今年有望覆盖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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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病保险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全新尝试,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与此前一些地区开展的按病种报销的大病保险不同,本次大病保险试点群众不分患病病种,不设封顶线,只要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杜绝了“漏保”问题,扩大了群众受益面,更好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同时,实行费用分段报销,切实减轻大病负担。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今年有望全省覆盖。

  2013年,安徽省开始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等多市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试点,自本月起,合肥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程序,参保居民可开始在老城区四大网点进行报销。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实现全省范围内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全覆盖。

  据介绍,大病保险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全新尝试,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与此前一些地区开展的按病种报销的大病保险不同,本次大病保险试点群众不分患病病种,不设封顶线,只要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杜绝了“漏保”问题,扩大了群众受益面,更好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同时,实行费用分段报销,切实减轻大病负担。今年试点地区最低分段报销比例为30%-40%,最高分段报销比例将达到80%,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能够达到50%。

  为发挥专业化优势,更加方便参保居民报销领取费用,大病保险还引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自本月15日起,合肥参保市民已能正式办理大病保险的报销手续了。根据合肥市制定的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根据金额不同按比例分段报销。与以前的二次报销一年度报销一次不同,大病保险一年最高可以报销两次,也可选择一次性结算。不过,无论报销一次还是两次,报销总的金额是不变的,参保居民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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