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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住院费最高限额提高到20万 报销比例最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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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28日,温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进达做客温网议事厅,对话网友。一位网友问,今后会不会提高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大病报销是否会提高报销额度?

  11月28日,温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进达做客温网议事厅,对话网友。一位网友问,今后会不会提高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大病报销是否会提高报销额度?

  陈局长解释,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1万元提高到20万元,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5%、80%、90%。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费用最高限额为1500元;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35%、40%、50%。

  另外,从2014年1月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居民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予以50%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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