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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社保“补缴”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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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人社局进行有关积分入户的在线访谈,社保指标为何被扣分成提问焦点。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就表示,根据2010年发布的积分制入户政策,补缴的社会保险(放心保)年限不计算积分,但如果确定不是补缴,可以到积分入户受理窗口提出异议,人社部门将向相关部门请求核查。访谈上还透露,新的积分入户政策仍正在制定,大方向是简化积分项和程序。

  在线访谈中,刘先生(化名)也在访谈上提问了。他告诉记者,他自评分145分,但前几天查到的审核分仅131分,而初定的入围分数线为136分,这意味着他可能从入围者变为不入围。

  刘先生发现,扣分主要是在社保一项,他介绍,从2003年起便在现在的省属企业工作,当年就开始参保。他说,到省社保参保的基本是省属企业或者国企,通常都不存在少缴、补缴现象。而他到省社保局打印缴费明细时,也没有显示“补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没有个人缴费,但也显示“已参保”。

  广州市人社局农工处调研员刘建平在访谈上回答指出,“关于社会保险计分问题,受理申请机构是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核查结果进行计分的。确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核。”

  市人社局农工处的负责人进一步向本报记者解释,不论是在省社保局参保还是市社保局参保,所有补缴的社保都不能算分。这个规定早在2010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的通知》上已经明确。

  但刘先生表示不存在补缴的情况。上述负责人就表示,如果确定不存在补缴情况,可到窗口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今年的积分制入户已经进入复核阶段,有异议者可在9月23日至10月10日内到原受理窗口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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