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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丰两全保险解除合同怎么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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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要解除合同的话,费用怎么算?保单生效未满两年的,我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网友[匿名]问: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要解除合同的话,费用怎么算啊!保单生效未满两年的,我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第一保险年度内退费金额为所交保险费的94%;第二包险年度内退费金额为所交保险费的96%。是不是第一年内9第一保险年度内)100元就只退94元,过了一年之后(即第二包险年度内)是不是100元就只退96元。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我公司退还现金价值。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宽限期间除外)解除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计算时点为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在宽限期间内或合同效力中止后解除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计算时点为最后一期已交保费的交至日。(这个米看懂) 保险年度末未接触合同时,现金价值为表中对应的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其他时间解除合同时,以本现金价值表位基础,按我公司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这个米看懂)

  专家[许文侃]答:

  您好!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宽限期间除外)解除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计算时点为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这段的意思是,以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请之日起就开始计算退保的现金价值。 保险年度末未解除合同时,现金价值为表中对应的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其他时间解除合同时,以本现金价值表为基础,按我公司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 保单上会有对应年度的现金价值。如果是整年度退保,就按表应金额,如果非整年度,就按保险公司对应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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