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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与医保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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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参加了新农合的,由用人单位在次年的1月为其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手续。

  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些关于保险的问题,比如在农村买过新农合的能在单位或是公司企业买医保么?如果不能买,怎么样才能再买医保?如果能买,医保和新农合有冲突不?

  答:你好!现就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川人社〔2010〕22号)第二条“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的现行规定参加城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医疗保险和重复享受待遇”的规定,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参加了新农合的,由用人单位在次年的1月为其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手续;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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