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持有残疾证有哪些医疗保险优惠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予以免缴;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每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及每月1元医疗困难救助资金予以免缴。

  问: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有何优惠政策?

  答:1、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予以免缴。

  2、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每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及每月1元医疗困难救助资金予以免缴。

  3、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办理补缴手续时,其补缴基数按上年省平工资的60%确定,缴纳的门诊统筹启动资金为2038元(一般人员的标准为3396元)。

  4、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职工医保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