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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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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如何参保?参加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如何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已按2012年度旧标准缴费的居民如何补缴?
  2013年12月31日前,续保居民可选择委托银行划账或直接柜台现金缴费,新参保居民须委托银行划账;2014年1月1日开始,银行将不再受理现金缴费,居民须选择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

  (三)委托银行划账办理手续:本市居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选定银行任一营业点办理。

  六、已按2012年度旧标准缴费的居民如何补缴?

  从9月4日起,原选择委托银行划账的居民可将需补缴差额直接存进原预缴账户,由银行直接划扣;原选择柜台现金缴费的居民可到原预缴银行补缴差额。

  本年度已按2012年居民医保年度标准(即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8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480元/人/年,老年居民500元/人/年)办理了居民医保费预缴手续的市民,请尽快补足个人缴费的差额部分(即未成年人40元/人,非从业居民120元/人,老年居民300元/人)。在今年11月30日前,未按照2013年度标准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将停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13年11月30日之后补缴居民医保费差额的,从补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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