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老人参保缴费规定也很受关注。原《办法》规定,原政策规定随迁入户老人参保应一次性缴费18年。而按缴费比例来计算,随迁老人一次性缴费高达10多万元。据介绍,目前深圳12万已退休的深户老人里,约有10万人是在深圳退休的,享有医保和养老保险;余下的2万人属于退休后,在不同时期从其他地方随迁入深圳户籍。目前,这2万名随迁入户老人,无论是享有医保和养老保险的城镇户籍退休老人,还是没有这两种保障的农村户籍老人,或者是只有养老保险没有医保的企业退休职工,普遍认为深圳医保门槛高,缴费负担重。为减轻老人经济压力,此次修订提出,随迁入户老人参保可按月缴费。南都记者张小玲
新医保亮点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老人老办法"
此前备受争议的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需缴费满一定年限的规定,在新修订的《办法》中采用"老人老办法"。据介绍,《办法》将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原来的终身缴费制改为缴满一定年限后免费享受待遇。《办法》修订前已退休的人员维持原有做法的"老人老办法",新人缴费年限则逐步过渡,确定免费享受待遇的缴费年限条件。
个人账户家庭统筹使用
新《办法》将个人账户的使用主体扩大到参保人在本市参加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可由家庭参保成员统筹使用,扩大使用的条件是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大病门诊支付比例提至最高90%
新《办法》对大病门诊待遇做了结构性调整,待遇享受比例与其连续参保年限挂钩,同时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门诊支付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最高90%;超出基金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降低了个人账户用于家庭共济支出的最低余额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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