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祁门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祁门县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祁门县灵活就业人员按新标准缴费。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61元,最高768.2元。
据了解,此次缴费年度从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841元/月)的60%或100%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61元,最高768.2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305元(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841元/月的60%),缴费比例为8%或5%,月缴费184.4元或115.25元。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必须缴纳每人每月10元的医疗救助金。
截止目前,该县已对5407名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进行了调整,其中申报高基数(3841元)的有5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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