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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接续申报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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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市就业部门获悉,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申报2012年底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时间进入节点。至2月底前,市就业部门只受理接续申报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3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初次申报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市民申报补贴条件分两类人员,即初次申报人员在2012年1月1日前,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了市直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2012年元月至12月份社会保险补贴。2012年1月1日后(含1日),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了市直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享受从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的次月起至12月份的社会保险补贴;接续申报人员,原已享受社保补贴但未到期人员,经认定仍属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了市直社会保险的,可在剩余期限内及时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间断申报不予追补)。
 
  申报补贴程序为: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复核,市就业局受理审核,经市人社局审批公示,市财政局抽查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申报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申报人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门前(大厅)告示牌。
 
  市就业部门特别提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按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同时,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应由本人申请,代办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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