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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困难企业职工缴费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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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区直国有(集体)破产企业大病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金由区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纳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待遇的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不建立个人帐户,门诊费由个人负担,但享受区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住院和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关待遇。

  补缴费用属于个人承担部分

  1月24日,本报刊登的市民马女士反映单位让她缴费医疗保险费一事引起了市华通汽修厂负责人的重视。对方也向记者详细解释了向退休职工催缴医疗保险费的原因。据其介绍,市华通汽修厂是全市第一批试点改制企业,从2004年开始为企业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手续。马女士反映的是其丈夫的情况,虽然其丈夫是该企业的退休职工,工龄也比较长,但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金的年限还没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标准。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市华通汽修厂向退休职工催缴的是在最低缴费年限里个人应该补缴的2%的医疗保险费,同时企业还对一次性缴清的职工按照基数给予一定的照顾,马女士和家人在不了解规定的情况误解了单位的通知。(晚报记者高琳琳实习生褚昭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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