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长春市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将再次提高!近日,长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00元提高为2000元;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800元提高为1200元。该通知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10种疾病建立低自付起付线制度
为了进一步解决百姓的医疗负担,新政策提高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00元提高为2000元;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800元提高为1200元。同时,建立儿童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0种疾病的低自付起付线治疗制度。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又增加20种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将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高胆固醇血症等20种疾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每月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00元,由统筹基金补助60%,个人承担40%。另外,将恩替卡韦片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乙型肝炎核苷(酸)类药物治疗范围,医药费用由统筹基金补助60%,个人承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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