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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保中心在线解读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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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连市职工医保市级统筹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2年1月1日,原开发区部分也顺利纳入了市级统筹,实现了全市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和信息系统方面的“五统一”。参保人可根据病情的需要,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就医,减少了区市县之间就医转诊、登记备案的繁琐手续,真正实现“一卡通”的功能。昨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在线解读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政策。
  异地转诊就医如何办理?

  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往异地上级医院(京、沈、沪为主的副省级以上城市、三级甲等以上医保定点公立综合性医院)诊治的,需经大连市医保定点医院医生开具转诊单、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同时领取异地转诊治疗告知书后,转往异地住院治疗。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共十三家,包括十家三级医院和三家专科医院,分别是: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零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报销手续:出院后需持转诊单、住院病志、住院收据及明细、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户口簿和代办人身份证(指未成年居民),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每个月1号~20号工作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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