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岁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实行以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项民生工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受到老百姓广泛关注。这项以前只在新建县、南昌县等地试行的惠民政策将于7月1日起覆盖全市。
据介绍,只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基本档次,并增设浮动档,浮动档以百元为倍数,最高2000元,采取年缴费的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依据农村和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7月1日起,南昌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居民,本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对南昌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地方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个人账户补贴,补贴标准从缴费100元补贴30元起步,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多补贴5元。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全部由财政负担。□记者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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