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获悉,分中心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1]169号通知,下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6月8日的调整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及5年期以上本次同步下调0.2%。
据了解,此为今年继6月8日后的第二次调整,7月6日起,五年(含)一下贷款由4.2%调整为4.00%;5年以上贷款由4.70%调整为4.50%。经过两次下调,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利率累计下降了0.45%,5年以上的则总共下降了0.4%。
同时,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10%调整为2.85%,7月6日起再下调0.25%,降至2.6%;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在6月8日起由0.5%调整为0.4%,7月6日起再下调至0.35%。
公积金武进分中心业务科科长董瑞峰告诉记者,“以1万元分10年贷款为例,按照6月8日起的调整标准,公积金本息总额为12553.2元,7月6日起,则调整为12436.8元;月还款额则由104.61元将至103.64元,相差1元左右,那么相当于10万元每个月可以少还10元。”同时,董科长表示,“尾数越长,相差越多。”
另据悉,分中心自2012年7月6日(含2012年7月6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2012年7月6日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按原利率执行,从2013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来源:武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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