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居委就能办居民医保
昨天,合肥市人社局给所有的参会人员发了一张宣传单,看了一下,很多内容都挺重要的。记者整理了一下,来看看吧。
参保时间:
普通居民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在校学生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
参保程序:
新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和一寸彩照1张(学龄前儿童不需提供),既往已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办理。A证低保人员或重症残疾人员还应携带《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参保费用:
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1994年9月30日后出生)、A证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缴费标准为30元;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
参保人员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就医(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可享受下列待遇:1.住院报销待遇;2.特殊病门诊待遇;3.普通门诊待遇;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5.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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