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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12种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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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济南市政府日前印发《济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将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并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济南市政府日前印发《济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将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并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根据工作安排,济南市今年将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同时,济南市还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

  此外,济南还将继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解决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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