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各种医疗保险都有一个报销上限,限额以下的部分可以按比例报销,超过限额部分只能由参保人员自付。很多参保人员反映,一些重病、大病患者的医疗花费庞大,远远超过医保支付上限,超出的自费部分已经成为一些家庭的沉重负担。为此,国务院在2009年发布的医改意见当中提出,要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最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当前,北京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为17万元,“一老”和城镇无业居民的医保报销上限为7万元。根据目前本市职工年平均44715元的工资和居民人均24725元的可支配收入可以算出,职工门诊报销封顶线应调整至27万元左右,居民医保上限则为14.8万元左右。而此次拟将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提高到30万元,居民报销上限提高到15万元,职工报销上限比此前社会预想的还要高出3万元,可谓给参保人员带来一个极大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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