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现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础上完善
儿童保险内容。具体来说,按低收费、全覆盖原则,由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协同居委会督促社保部门强制所有适龄儿童家庭在孩子出生时投保。每名未成年人每年缴纳100元保金。一年共300多亿元,可覆盖所有患病儿童就医费用。”汪春兰建议,贫困地区、特殊人群实在无力支付保金的,或因疑难重症超出封顶线报销范围、家庭实在无力承担的,由政府从医保盈余中代缴、补贴或接受慈善机构、企业捐赠。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认为,北京的新生儿就可参保政策必须尽快在全国推广。余晖表示:“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的一个生命,就应该纳入到社会保险体制中来。”他认为,孩子得重病是不能等待的,不能等到他们长大加入保险后再去治病。(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