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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居民医保报销 新增两种大病可获补充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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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今日从南岸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该区今年新增了两个可获补充医疗补助的重大疾病病种。

  去年,南岸区在重庆市率先推出重大疾病补充医疗补助政策,部分大病在享受居民医保基金报销的基础上,可以获得重大疾病补充医疗补助。记者今日从南岸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该区今年新增了两个可获补充医疗补助的重大疾病病种。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2年1月1日起,南岸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增加重大疾病补充医疗补助病种两个:肝硬化失代偿、急性重症胰腺炎,符合条件的患者于2012年1月1日起,可享受重大疾病补充医疗补助待遇。

  此前,重大疾病补充医疗补助病种分别包括,成年人:恶性肿瘤,肝、肾功能衰竭,肝、肾移植术后;未成年人及大学生:恶性肿瘤,肝、肾功能衰竭,肝、肾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性贫血,严重多器官功能衰竭,先天性心脏病。

  记者从该中心了解到,1-3月,该区共有639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重大疾病医保待遇,家住长生桥镇同景国际居委会居民柯先生就是其中一位。

  柯先生属城镇低保家庭,今年已经三次在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8401.75元,居民医保基金报销15933.97元,重大疾病补充医疗补助4653.18元,加上民政救助的2053.89元,共计补偿22641.04元,他自己承担了5760.71元,实际报销率达到80%,较“重大疾病补充医疗补助政策”实施前56%的报销率,大幅提高。

  另悉,相关政策可登录南岸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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