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还说,医保中心行政处罚之后,已于2011年9月8日以郑社医移字1号和2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移送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分局。2号移送书中显示,“在调查中发现郑州仁济肿瘤医院将综合五病区对外承包,2008年6月23日至2009年4月30日存在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并附有相关材料,且公安机关已签收。
负责签收《移送书》和承办案件的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派出所民警张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确实送来一个表,但是这个不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已经口头告知了。”张博说,目前派出所对于此案件只能外围配合侦查,不能立案。而理由是,移送手续须上级具有法律效力部门先对案件做出调查,再移送给司法部门,但医保中心不是行政部门。
根据1996年发布施行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这个案件不是说咱查不成,现在医院老板逃到国外了,这是第一。第二,案子涉及了38个人。我们一查很后怕,现在涉及医保部门是不是包庇他们?是不是内外勾结?恐怕再往下走水很深。”一位参与办案的公安干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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